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引,进一步完善纪律标尺,强化制度约束,使党员、干部的行为边界更加清晰明确,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本次修订后的《条例》共158条,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新修订的《条例》内容“更严”“更全”“更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管党治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
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进一步增进了对《条例》的认识,进一步提升了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了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坚定信仰之心
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是我们党事业兴旺发达的生命线,是保证党的力量倍增的助推器,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安全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从举起右拳庄严宣誓的那一刻起,我们就肩负着党的信任和人民的期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共产党人为的是大公、守的是大义、求的是大我”。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自觉打破自家“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树立“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的大局意识,这是应有的思想境界,更要体现在为民造福的不懈努力中。深刻学习领会《条例》,对坚定干部信仰,不断增强干部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推动干部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广大教师,对教师队伍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新时代的党员教师,我们必须要坚定信仰之心,自觉增强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纪律的约束,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自信自强、踔厉奋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保持敬畏之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深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我们党作为百年大党,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要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纪律规矩,增强自我约束的自觉性,明确行为的界限和底线,勇于自我革命,锤炼过硬品格,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做到慎独慎微,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和使命,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我们要把党的纪律规矩铭刻在心上,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持原则和底线,始终将严格遵守《条例》的纪律要求作为红线和底线,保持敬畏之心,永葆党员本色。
砥砺忠诚之心
“天下至德,莫大乎忠。”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心怀畏惧,行有所止。我们要砥砺忠诚之心,自觉坚守政治信仰,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培根铸魂,自觉锤炼政治品格,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信念之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党员忠诚品格的培养,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为党的事业奋不顾身,勇于牺牲自己的一切,用忠诚之心托起党的百年辉煌。身为共产党员,我们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砥砺忠诚之心,让心有所止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审视自己的言行。即使面对再大的诱惑和挑战,我们也要坚守底线,不为所动,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淬炼责任之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刀刃向内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以“十年磨一剑”的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消除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的担当精神,他指出:“责任担当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作为边疆青年党员,我们要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无私奉献,铸牢“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坚定信念,始终保持为事业奋斗终身的进取心,摒弃“躺平”思想,要以更强的责任心干好分内工作,以钉钉子精神坚韧不拔地抓好落实,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上较真较劲,在“比学赶超、争创一流”上担当作为。
总之,党纪学习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应不断深化对党纪的理解和践行,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民、心中有戒,不断增强自身的免疫力和抵抗力,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原载:“学习强国”云南学习平台